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已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17】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位于城西片区,其中:皇粮浜位于中吴大道以北,清潭西路以南;小仓浜位于陈渡南路以东,车厂路以西。
工程规模:河道775米+369米,绿化17119平方米,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周期要求:45天【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划等资料后25天内,提交全套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后20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投资总额:4389万元
结构类型: 其他
本次招标范围:河道、驳岸、土石方、栏杆等的设计及勘察,只设1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标段面积 估算价
(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项目负责人要求
3204041705319901-BA-001 常州市城西片区部分规划河道工程-皇粮浜(中吴大道-清潭西路)及小仓浜(陈渡南路-车厂路)河道设计、勘察标段 / 75
万元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乙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利规划或水运(港口、航道等)或建筑结构或给排水专业)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持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 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