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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潼荣高速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1招标条件本潼荣高速公路项目已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共同投资,业主是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重庆铁发遂

 1.1招标条件

本潼荣高速公路项目已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共同投资,业主是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重庆铁发遂渝公司和重庆市交委有关人员共同组成),重庆市交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潼荣高速项目经理部,对自购物资(片石、碎石)进行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设物〔2017〕17号);
1.2.6 《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设物〔2017〕18号);
2.1项目概况:
南充至大足至泸州高速公路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修改方案(2010-2030年)》和《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1年调整方案)中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一条重要线路,潼荣高速公路起于南充,经重庆境内潼南、大足、荣昌三区县,终于泸州,对构建便捷、高效的出渝、出川大通道意义重大。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承担Ⅱ标段K74+375~K138+603 段全长 64.228Km施工任务,共分为五个施工分部,我二分部承担施工任务起讫里程为K84+100~K100+700,总长16.6km; 主要工程量如下:第二分部:隧道650m/1座、桥梁1155m/15座、服务区1个(龙岗服务区),涵洞80道/2681.7m、天桥2座、分离式立交2座、通式立体交叉1座(三驱互通);
2.2招标内容如下:
单位 数 量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期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TR-TS-001 片石 0~15cm 100000 项目指定地点 项目指定人员 2017.7-工程结束 2000 200000
2 级配碎石 0.5~30mm 100000 项目指定地点 项目指定人员 2017.7-工程结束
注:此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按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片石、碎石材料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1.2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年产量不低于30万吨,且拥有自己的专业运输车队,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1.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1.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4-2016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2-3年内(2015-2017)有与国有企业合作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5、2016)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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