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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飞行基地起降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珠海飞行基地起降配套设施工程己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交通运

 珠海飞行基地起降配套设施工程己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占地15亩。建设直升机库综合用房4050平方米,满足2架EC225大型直升机及2架S76D直升机存放和维修、机务维修设施、航材库等,综合业务用房3950平方米(包括加压泵房),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环形服务车道1100平方米和直升机站坪面积3190平方米,以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总投资89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本建设工程进行勘察、测量,对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具体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1) 飞行基地的总平面布置;(2)新建围界、新建服务车道、围场路拓宽等附属工程;(3)机库及配套设施的工艺设备;(4)直升机库综合用房、综合业务用房和配套设施的设计;(5)机坪及与新建滑行道衔接处的设计;(6)工程投资估算。(7)相关的配套设施。
2.3 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为135日历天。其中(1)勘察(测量)工期为30个日历天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设计总工期为105个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填写。
3.2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承担过国内4E类(含4E)以上,设计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民航机场工程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2011年至今无严重违约或违规行为发生 (如没有,出具声明,并加盖公章);所设计的工程项目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信誉(出具声明,并加盖公章)。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民航机场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个。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需具备上述①或②一种资质。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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