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清河至财源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通化市公路管理处以通市路发〔2017〕8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集安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县道清河至财源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全长29.725公里(短链550m),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原路面宽6m,加宽至6.5m,新建大桥1座114m。工程预算总投资额60,587,366元。
本工程计划工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16月,监理服务期40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即JL01合同段。负责LJLM01-LJLM03标段、AB01标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K0+000- K30+275,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近3年内具有50公里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