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盛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盛世·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盛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决定对项目围墙工程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盛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盛世·汽车产业园围墙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轴齿工业园以东、甲二街以西、乙一路以北地界内;
2.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工民建专业 1人,电气专业1人,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外省企业需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