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永吉县2017年万昌先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 吉农发【2017】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的主要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施工十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恒成号村斗渠、农渠、渠道涵管桥、分水口硅塑闸门及盖板涵等。
二标段:东高家村斗渠、农渠、渠道涵管桥、分水口硅塑闸门、盖板涵及节制闸等。
三标段:西高家、团结村斗渠、引渠、渠道涵管桥、盖板涵及分水口硅塑闸门等。
四标段:裴家、沙家村斗渠、水渠、排灌渠、退水渠、分水闸、分水口硅塑闸门、盖板涵、电灌站及渠道涵管桥等。
五标段:吴家村斗渠、节制闸、盖板涵、分水口硅塑闸门及渠道涵管桥等。
六标段:东高家、马家、团结、西高家村机耕路、机耕路涵管桥及盖板桥等。
七标段:裴家村机耕路、机耕路涵管桥及盖板桥等。
八标段:沙家、吴家村机耕路、机耕路涵管桥等。
九标段:马家、莲安、吴家村晾晒场。
十标段:马家村仓储库、塑料育秧大棚。
十一标段:莲安、恒成号、吴家村塑料育秧大棚。
十二标段:监理。
2.2招标范围:水利措施、农业措施及田间道路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监理。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为 万昌镇、岔路河镇 。
2.5计划工期:2017年9月20日-2018年9月20日,历时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五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至八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九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十、十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至五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六至八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九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十、十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十二标段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应对施工共十一个标段保证配备至少一名监理专职人员(共十一个标段不得重复),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