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旅游局海阳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阳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开具);
1.时间: 2017年8月11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8月1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周六周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