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市龙潭区龙江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7】5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龙江水库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李家村境内。
招标内容:土坝加固、泄洪灌溉洞拆除重建、配套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管理工程、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 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6月30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经省水利厅网上备案;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以上;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