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水四桥南北匝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沅水四桥南北匝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常德市。
2.3工程概况:项目主线起点为常张高速附近(ZK0+000=K18+990),终点为沅水四桥0号桥台,总长931米,路幅宽46米,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和双向分离式双车道,单向单车道路幅宽11.75米,双向分离式车道路幅宽20.75米。
2.4工程概算: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6536.52万元。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共计2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沅水四桥南北匝道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2.7质量等级: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