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采购人)委托,拟对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个金条线宣传用品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一、: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个金条线宣传用品采购。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该项目费用省分行2017年5月18日财审会审批通过,5月23日行办会审议通过。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确定四家供应商,以单价进行招标,采购有效期2年。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每个合作供应商的服务区域。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按对应单位报价),以实际使用量为结算依据。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4.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3.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拥有至少1个类似业绩;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若为外地公司需要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设立时间不少于2年(需提供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不低于2年)或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4.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招标: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1招标文件自2017年08月10日至2017年08月16日09:3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