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YT- GKZB-2017-009
烟台发电有限公司拉灰道路治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1.1:烟台发电有限公司拉灰道路治理工程
1.2本工程概况:烟台发电有限公司现拉灰道路为土路,,改造为混凝土道路,改造施工需拆除、恢复部分围墙等障碍物,并包含挖土方及余土、垃圾外运。道路全长245米,路面宽度为8m。施工工艺(自下而上) 基底夯实 200mm厚碎石垫层 300mm厚砂砾垫层 30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1.3工程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计划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25日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及其他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1.5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1.6施工地点:烟台发电有限公司
2资格要求: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4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7未有国家、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申请人资格条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要求)
2.2.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2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3申请人近3年(2014年开始)在中国境内类似本工程特点、造价100万元以上业绩的项目不少于5个,并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资料和用户证明文件;
2.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2.5投标人在近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2.6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2.7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2.10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2.2.11通过合格申请人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 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集团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模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