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2017年小五家乡新井子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
一、招标条件
元宝山区2017年小五家乡新井子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经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以元政字【2017】1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小五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968.92万元,其中自筹13.8万元,中央预算、自治区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合计955.1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元宝山区2017年小五家乡新井子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2.2建设
2.3工程概况:建设砖混住宅46套(一户一宅),总建筑面积2830㎡,建设便民超市、卫生室、活动室共150平方米。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水泥街巷道路22000平方米;给水管线1540米,排水管线3200米;水源井1眼、井房1座、25立方米高位水池1座、化粪池5座;输电线路3850米,活动广场2688㎡;土地平整98000立方米;护坡7794平方米;围墙7115米,院大门46座。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5工程计划总投资:人民币968.92万元。
2.6工 期:与主体工期同步。
2.7质 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符合建设单位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任职条件。
3.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予以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总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交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胶装,经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由项目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报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6)拟派项目总监任职承诺书。(见附件1)。
(7)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携带上述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各项资料。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的建筑行业无行贿犯罪证明
(9)投标人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
(10)报名地点;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
联系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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