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泉高速2017年度机关车辆、综合执法车辆定点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名称:福泉高速2017年度机关车辆、综合执法车辆定点维护项目。
2、招标编号:0624-171321355
3、招标范围:
合同包 招标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区域 服务期
1 福泉公司机关、福泉经营公司机关、福州综合执法一大队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轮胎更换、年检和保险理赔维修等内容。 车型及车牌号见招标文件,在服务期内,车辆数量增减以实际为准。 福泉公司机关、福泉经营公司机关、福州综合执法一大队所属各中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②合同包1共计 31 辆公司机关、执法车辆。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根据实际维修保修车辆数量结算维修保养费用。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到位。
5、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汽车维修行业二类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受到工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各投标人应自行向投标人所属当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6、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下一步的评标资格。
7、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9日起到2017年8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