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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英惠大厦605单元办公房承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英惠大厦605单元办公房承租项目进行公

 受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英惠大厦605单元办公房承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英惠大厦605单元办公房承租项目
项目编号:NXZB-2017-057-1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要求 租赁面积 租赁
期限 租金底标
1 英惠大厦605单元办公房承租 详见承租人须知前附表 165.44㎡(室内) 三年 29元/㎡.月
租金交纳方式 按月缴纳,压三付一
备注 整体出租,不可分割外包,居家与餐饮行业除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承租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承租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承租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②.财务状况报告:承租人须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承租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④.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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