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内容: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电气分部楼以及4号、5号办公楼等构建筑物拆除处置(详见招标文件)。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
6. 项目概况:
6.1 项目名称: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110kV升压站等构建筑物拆除处置。
6.2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竹西路158号。
7.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招标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7.3 投标方应具备: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物资回收及其销售的相关资质,以及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施工所必须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资质。
7.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如有,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投标人。
7.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9 有不良业绩者或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取消其入围资格。
7.10 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工期要求的足够的施工机械配置能力。
因拆除电力设备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投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次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潜在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请潜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5日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填报《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下列邮箱并请及时与联系人电话确认,避免因出差无法及时回发标书至投标人邮箱(另请提供一份Word版的《报名申请表》,以便于招标人复制相关信息)。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报名申请表》”字样。收到邮件后招标人会将招标文件回发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9.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16:00时。
10. 标前会、现场踏勘
10.1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安排。
11. 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 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11.2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11.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