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大理州烟草公司洱源县分公司 公司机关、右所烟站、右所专卖所铺面资产租赁项目-第4标段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大理州烟草公司洱源县分公司的委托,对大理州烟草公司洱源县分公司公司机关、右所烟站、右所专卖所铺面资产租赁项目-第4标段进

 受大理州烟草公司洱源县分公司的委托,对大理州烟草公司洱源县分公司公司机关、右所烟站、右所专卖所铺面资产租赁项目-第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合格、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大理州烟草公司洱源县分公司公司机关、右所烟站、右所专卖所铺面资产租赁项目-第4标段
1.2招标编号:ZDZB-DL-2017-028
1.3招标范围
拟招租资产目前为闲置状态,出租资产不涉及设施设备。(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标本项目同期多个标段,也可选择任意1个标段进行投标)。
洱源县分公司机关铺面位于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6号,房改房与办公大楼中间,自东侧计算第9间两层,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
1.4承租用途
因酒店、洗车、修车、洗衣店、餐饮、小吃店的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水。按照当前洱海保护的政策要求,特别是公司机关、右所烟站及右所专卖所均建设在2000年前,如开展以上业务,按照环保相关要求,需投资大量资金。故在租赁资产的用途上,除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外,不得经营以上项目。
1.5招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诚信、高价中标招租的原则确定承租方,承租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将租赁物转让、转借、转租、分租和抵押。
1.6招租方式
1.6.1实行单一独立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一定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承租;不实行两个及以上公司法人或自然人分别或者联合承租;租赁资产须依法依规经营,不得堆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1.6.2出租方只出租资产的使用权,只承担因资产出租而涉及的相关税费,除此之外的其他事宜和各种税费以及经营费用(含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负责招租范围内安全、卫生清洁工作。
1.7租赁价格:拟采用市场询价作为招租底价。
1.8租赁期限
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算起,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招租,上一期承租方在相同报价的情况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如有行业工作要求或政府工作需要,则租赁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提前结束租赁时限或完成改造等内容。
1.9其它:全州公司内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与承租公有住房外的经营性资产。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