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局的委托,对2017年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局所属绿地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编号:ZZ71723FW0416-0041)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内容:主要为树木、绿篱、草坪、花卉进行养护和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服务地点: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局所管理的辖区(小凌河绿景湾段绿化养护及小凌河西桥段绿化养护)。
1.5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后提供365个日历日的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局所属绿地的养护及管理工作)。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3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5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管理或养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1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8月9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休息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