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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标段:2017年长春市旧改提升项目(宽城区)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改提升项目(宽城区)绿化工程监理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

 本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改提升项目(宽城区)绿化工程监理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二标段:2017年长春市旧改提升项目(宽城区)绿化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2017年长春市旧改提升项目(宽城区)绿化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监理服务期: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11月30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2.6计划投资额:4635.377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等级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业绩(需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核查到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风景园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安装或电气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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