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一高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教学楼培训楼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豫发改投资{2017}416号,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南乐县第一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乐县一高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教学楼培训楼项目;
1.2、招标编号:TLGC17-9;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
1.4、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1.5、总投资额:约2800万元;
1.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1.7、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1.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2.4、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且专业对口,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2.7、业绩要求:企业和企业项目经理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各1份(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2.8、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08 月09 日至2017年 08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