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盘州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程已由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盘州市水务局以盘州发改字【2017】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盘州市抗旱排涝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钢管、PE管等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改造、维修、配套完善盘州市农村饮水。
2.2建设地点:盘州市27个乡(镇、街道)、342个行政村。
2.3工程概算总投资:约4.27亿元。
2.4招标范围:热浸镀锌钢管、外热浸镀锌内涂塑复合钢管、PE管等管材采购。
2.5标段划分:3个标段。
I标:热浸镀锌钢管;
II标:外热浸镀锌内涂塑复合钢管;
III标:PE管。
2.6供货期:I标、II标:70天;III标: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投标主要产品生产和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供应商需有投标主要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本项目I标主要产品指热浸镀锌钢管、II标主要产品指外热浸镀锌内涂塑复合钢管、III标主要产品指PE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7年8月9日09:00时至2017年8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