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丹东海关车辆保险定点单位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丹东海关车辆保险定点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DDHDCG—201706-1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需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丹东市区内设有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能满足异地出险的要求,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不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谢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