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7-08-10
本比选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比选编号:YT09201700540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采购一批办公家具
1.2 比选内容
(1)货物的规模:预估人民币38万元(含税)
(2)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其余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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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尺寸(mm)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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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屏风工作位A |
1600*1600*1100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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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屏风工作位B |
1600*800*11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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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椅 |
常规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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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件柜 |
860*400*180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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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茶水柜 |
800*400*800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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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衣帽架 |
常规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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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沙发 |
1940*800*86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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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沙发 |
820*800*85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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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茶几 |
600*600*5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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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会议桌 |
8000*2000*75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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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会议桌 |
3200*1200*75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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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条桌 |
1800*600*76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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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演讲台 |
750*520*1050 |
1 |
(3)交货期:自收到订单后10日内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甲方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38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注册资金金额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index.html)”注册资金的查询截图,并请连同网址一起截图。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参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办公家具销售。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15 年以来 同类办公家具销售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后签署的销售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销售金额不小于50万元(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扫描件加订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订单)(合同原件和对应发票备查)。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2.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投参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其他要求:
2.9.1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2 售后服务保障承诺:参选人需承诺收到比选人故障通知后,2个小时(含)内响应,5个小时(含)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9.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参选产品/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时至2017年8月14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