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需打通断头路建设项目束鹿大街新建工程(朝阳路-妍园路)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需打通断头路建设项目已由辛集市发展改革局以辛发改审【20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束鹿大街新建工程(朝阳路-妍园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辛集市束鹿大街(朝阳路-妍园路)全长553.632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辛集市束鹿大街(朝阳路-妍园路)
2.3建设性质:新建
2.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065.89061万元,资金来源为辛集市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外埠单位需具有进冀备案手续;
3.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6具有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
3.7拟派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须知
5.1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先持企业锁或企业IC卡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报名,然后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冀备案手续(外埠单位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5.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单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并注册成功,且报名单位必须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10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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