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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站电气安装及老旧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站电气安装及老旧站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站电气安装及老旧站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新建换热站电气安装及老旧换热站改造工程, 包括军旅公寓,庆华楼, 融景设备 层等处的换热站电气设备安装及改造。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招标范围:
天津市津能双鹤热力设备有限公司新建换热站电气安装及老旧换热站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有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施工、改造相关业绩;6、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和津建筑〔2012〕1091号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物华道10号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8月10日 至 2017 年8月16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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