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家楼煤业、五龙煤业供热设备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家楼煤业、五龙煤业供热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家楼煤业、五龙煤业供热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或融资租赁的方式购置设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家楼煤业、五龙煤业供热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BGCSX17-HW006
2.3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1:李家楼煤业供热设备采购;
包2:五龙煤业供热设备采购;
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
2.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履行招标内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
3.2具有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2016)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应提供其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证明的原件及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6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资质证书、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等相应资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同一法人代表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在最近五年(2012~2017)的销售业绩清单及同类型产品安全可靠运行的业绩证明(合同原件)原件,不少于3份;
3.10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售)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