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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及下属单位2017年第三批次公开招标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JYY-2017ZF03-GZ-067、JYY-2017ZF03-GZ-068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JYY-2017ZF03-GZ-067、JYY-2017ZF03-GZ-068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质条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质条件、投标保证金》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6 :3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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