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委托,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内燃气施工后道路路面修复和学生食堂送排风系统改造等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燃气配套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2.4工程规模:道路修复约5600M2,学生食堂送排风系统改造等。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6计划工期:45日(投标人必须承诺如遇不可预见等情况造成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完成两个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2.7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
2.10本项目设定拦标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监理乙级或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