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供配电施工项目已由杞发改投资【2013】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供配电施工项目
2、投资总额:约104万元
3、建筑规模:约19000㎡
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供配电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内容;
监理标段为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供配电施工项目;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设施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修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且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参加了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缴费证明),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5、施工人员须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2014年1月份以来已完成的1项类似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二标段:
7、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9、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近三个月以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10、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4年1月份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1、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经理/总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