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吊物孔盖板,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能够提供并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
3.2财务要求:提供2014—2016年财务报表,提供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 应具有至少一个电动启闭安全省力型盖板供货业绩。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对所投标段唯一授权证书。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10日至 2017年8月1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