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机关办公楼、员工公寓楼外墙涂料铲除及刷白4912.8㎡,事务管理站、对外协调科办公楼采用瓷砖专用清洗剂清洗2448㎡,拆除新建院内渗水砖115㎡,拆除新建人行道彩砖687㎡,拆除新建事务管理站办公楼前及院内散水1438.8㎡(散水含基层)等。
详见《第二采油厂机关大院公用设施维修》方案的全部工作量内容。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3.2.4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 3.2.5其它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2.6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须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16年服务商考评中,未被考评为“差”的服务商。 3.5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有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且告知函显示无犯罪行贿记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周一~周五 9:00-18:00)。 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