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7]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镇海炼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新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汽提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设施改造部分、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场提升设施、污油处理系统、“三泥”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系统管网以及配套的电气、仪表控制、土建等部分。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后的新建污水处理场位于镇海炼化东区乙烯污水处理场建北侧预留地块,内部设置中心控制室,项目建成后将整合包括本次新建污水处理场、POX污水处理装置、清净废水回收、氧化塘区域、乙烯污水处理场、东西调以及零米线泵房等所有污水处理单元的操作控制系统,实现集中管理。
项目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新建汽提污水处理系统、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设施改造部分、循环水场提升设施及配套的系统管网等。二期工程包括新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的系统管网等。
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000 m3/h,汽提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400 m3/h,含盐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700 m3/h,回用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000 m3/h,从而使公司环保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公司清洁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2.5计划工期:
基础工程设计:计划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详细工程设计:计划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其中提前实施部分:采用一段式设计,2017年10月30日完成详细设计。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HAZOP(SIL)分析等设计和咨询服务内容。
二标段:系统配套(界区红线外1米以外),包括回用水设施改造、循环水场提升设施、配套的系统管网等,另外,与POX装置相关须提前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场界区内新建的管廊及相关的总图、道路等。合计工程费约8497万元,工程设计费约49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以来(2014年1月1日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造工程设计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担任过同类或类似项目工程设计的总负责人。
(2)主要专业负责人:工艺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余拟派的人员如作为专业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设计代表:须至少选派10名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负责解决现场出现的设计疑问。
注:(1)以上主要人员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2017年1月1日以来)及以上的或显示当前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
(2)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专业涵盖了工艺、建筑、结构、电气、电信、仪表、分析化验、安全环保、概算、设备、储运、配管、暖通、热工等专业须配备齐全等专业,故拟派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代表应考虑所涵盖的相关专业。
(3)以上业绩要求,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招标文件中的同类工程和类似项目定义:
同类工程: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场相关设施新建或改造。
(1)购买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工作日每天09时00分至1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