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油维工程电网优化调整改造, 采计字(2017)122号。主要工作量:10KV出线间隔1套、ZW20A-12ZT630-20户外交流高压真空断路器1套(含电压互感器、自控控制箱)、YH5WS-17/50TLB10KV避雷器3只、GW9-10W/630隔离开关3只、10KV高压计量1套、JL/G1A-120/25线路11.33KM、JL/G1A-95/25线路4.07KM等附属工作量,结算以现场实际为准。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2.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3.2.4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 3.2.5其它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2.6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电力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须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16年服务商考评中,未被考评为“差”的服务商。 3.5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有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且告知函显示无犯罪行贿记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16日 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