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工程及10KV变电所工程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11]10号、[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牡丹江市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工程及10KV变电所工程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对俄园区规划五路以东、东西六路以北。
2.3工程性质:新建。
2.4总投资额:本次招标建安费约2731万元(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3万元)。
2.5建设内容:围墙、化粪池、室外道路及绿化、室外地沟、室外配套管网、综合布线、10KV变电所等工程。
2.6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7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9月6日开工,计划2017年12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15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最低配备标准:4人[其中:总监1人、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其中省内监理人员要求具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监理人员岗位证书,省外监理人员岗位证书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需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进行,具体报名事项详见各网站招标公告内容。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同时报名,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时至2017年8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