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07156-QHYT-000210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提高采收率用助表面活性剂CYL-QPS咪唑啉类表面活性剂预计用量100吨
2.使用功能:青海油田化工原材料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指导
6.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送样检测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的送样检测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送样检测供应商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送样检测供应商必须取得涵盖招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其证书上的产品名称(关键词)与招标产品名称相对应,并在送样检测确认表中必须注明投标产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上对应的序号及名称。 4、送样检测供应商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送样检测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法律纠纷,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在中石油集团公司及青海油田无质量检验不合格的; 6、由青海油田钻采工艺研究院出具招标货物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样品检验(检测)合格后方能推荐参加由青海油田组织的商务招标或谈判。 7、不接受联合体;
四.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8时15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