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7-0207131-DQYT-0015182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2.1项目名称:注聚合物井解堵增注剂产品采购项目; 2.2计划投资:1860.6万元人民币(含税); 2.3招标编号: 2017WZGK2952
2.使用功能:受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注聚合物井解堵增注剂产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人、中标价格及供货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技术标准:见附件
4.质量要求:见附件
5.服务:交货地点: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期:截至2018年7月1日前
6.项目进展情况:本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涵盖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经营范围为招标物、油田助剂产品、化工产品等(有一项即可)的生产、制造或加工企业。经销商经营范围为涵盖招标物、油田助剂产品、化工产品等(有一项即可)的销售资格)。 2.投标人本身必须具有经国家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2016年或2017年有效合格的招标货物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如投标人提供的为产品试验报告或者实验报告均视为无效);检验(或检测)报告中检验(或检测)项目必须包含技术指标中的所有项,且检验(或检测)指标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经营证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如投标人注册资金为外币的,计算注册资金时以开标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 .招标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将进行审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中标结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承诺:签定合同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含)内供货。货物到达验收合格12个月(含)以上付款。承诺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含)以上。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异议,接到用户通知24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6时00分00秒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1日至2017年0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