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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旅游服务站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承德旅游服务站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2016]863号《关于承德旅游服务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1. 招标条件

本承德旅游服务站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2016]863号《关于承德旅游服务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6]154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B-170809-001
2.2工程名称:承德旅游服务站建设项目设计
2.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承德机场航站区。建设旅游服务站一栋,地上5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体系,内部设计以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为基本原则。该项目主要包括旅游咨询、信息服务、旅客集散、救援服务等功能。
2.4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承德县头沟镇机场航站区。
2.5计划设计周期:45日历日内。
2.6招标范围:
承德旅游服务站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对应的设计类型人员配置的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单位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
设计合同中未载明合同金额或项目造价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3.3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设计合同中无法证明提供的类似工程资料为拟任本设计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1) 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时间限定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2) 大型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是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房屋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建筑用房、车站建筑用房等)。但不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和商住建筑(商住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7日17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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