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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东罐区装车台增设油气回收项目油气回收系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石化油气回收装置公开招标所需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石化油气回收装置公开招标所需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905-5509-636-B1
2.项目内容:茂名石化油气回收装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油气回收系统\催化氧化 油气 1200Nm3/h 非甲烷总烃≤20mg/m3,去 1.00 包1-油气回收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月31日、茂石化总仓库或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主体(以下2点须同时满足,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注册资金 3000万元(含)以上。 2.近三年财务及经营状况(提供2014-2016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 1、每年的销售额均不小于2000万元。 3.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四证齐全,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低温蓄热式催化氧化处理装置的相关专利证书。 4.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近五年内(2013-2017年),投标人应在石油化工行业具有4套(含)以上的催化 氧化技术处理的销售业绩,且没有失败的案例和出现安全事故。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无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业绩。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11日17:00时至2017年8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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