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井至大兴隆庄至南平房旅游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赤松发改基础字【2017】87号文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新井至大兴隆庄至南平房旅游公路工程主线起点位于松山区当铺地乡新井村,终点位于南平房村,并设计5条支线。主要控制点为新井村、南平房村等。
新井至大兴隆庄至南平房旅游公路工程路线总长度9.137公里。主线5.779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5米。支线长度3.358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基宽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设涵洞6道、停车平台1处,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2.2标段划分:本施工标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3.3凡被交通运输部、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4获取时间:2017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