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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322省道K60+256处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工程名称:宣城市322省道K60+256处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人名称:宣城市公路管理局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境内S322宣泾

 工程名称:宣城市322省道K60+256处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招标人名称:宣城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境内S322宣泾路K60+256处。原该处为平交,存在安全隐患,现设立人机通道一座,长29米。
招标规模:人机通道一座,采用1-4.0x2.7m钢筋混凝土暗盖板,路面结构采用22cmC30水泥混凝土面层+级配碎石调平层。
投资概算:1731702元(含暂列金额150000元)
1、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注册地在安徽省以外的养护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安徽省公路管理局的备案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业绩要求:无
4、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至开标)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5、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无在建工程。)
2、业绩要求:无
备注: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标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三、凡已中标宣城市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说明:
1、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因欠薪情况严重被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在限制期内不得进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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