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四号线及大兴线车站房间防静电地板改造已由 北京市财政局 以京财公用指【2015】13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概括: 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车站房间防静电地板改造工程 。
2.2 项目投资额: 约510(万元)
2.3 项目实施地点: 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车站机房 。
2.4计划项目工期 30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竣工验收之日止。
其中四号线:150日历天;大兴线: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四号线及大兴线全线设置有硫酸钙面层的防静电地板房间,包含设备房间、客服中心、站台监察亭等。其中四号线综控室和与之
相连的等候室或站长室已经于2012年改造为陶瓷防静电地板,本次不改造。四号线公-安通信机房本次暂不进行改造。
2.6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的相应能力: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只接受经生产厂商授权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申请,或具有以上资质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申请;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的防静电地板
,只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生产厂商近1年防静电地板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万以上);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5)近5年内具有轨道交通机房防静电地板施工业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0 日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