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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道路石油沥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的委托,就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道路石油沥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受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的委托,就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道路石油沥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1210-1741YDZB015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公路养护所道路石油沥青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7.3650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单价(元/吨) 依据
1 道路改性沥青 3532 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外购材料信息价(2017年5月)
2 道路乳化沥青 2846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2017年第一季度)
3 道路袋装冷补沥青 726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沥青生产或销售(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15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5月~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7年5月~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投标人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3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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