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民航通信网工程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6〕7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综合网管、实验测试培训运维平台及容灾中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航通信网工程综合网管、实验测试培训运维平台及容灾中心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民航通信网工程综合网管、实验测试培训运维平台及容灾中心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备,提供前述货物的供应、研发、运输、安装、集成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地点:工厂验收通过后,由投标人负责发货至设备安装现场(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交货期:本项目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备供货能力(包括合同项下所有内容);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10日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根据招标人实施进度安排完成系统集成调试。2018年8月前完成现场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软件企业认证(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的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投标人还应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信誉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信誉良好,已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 8 月 10 日至2017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