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13-176013051694。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
名称:仲裁管理系统相关网络改造及设备集成
数量:1批
2.2 交货地点:上海市金陵西路28号金陵大厦7层和8层。
2.3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4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制造的,必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原件(需授权产品包括六类非屏蔽双绞线、无线AP、无线控制器、交换机、UPS、隔离网闸)。
3.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1日到2017年8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