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营业部的委托,对省分行营业部本部及辖属支行后勤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及交货时间
采购内容:省分行营业部本部及辖属支行后勤物业服务外包公司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分包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第一包:营业部本部及于洪等3家支行,包括:省分行营业部本部办公大楼(含营业中心、现金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和于洪、康平县、法库县3家支行机关办公楼及辖属32个网点。
第二包:南湖等7家支行,包括:南湖、浑南、和平、大东、滨河、沈北新区、辽中支行机关办公楼(南湖不含)及辖属71个网点。
第三包:沈河等7家支行,包括:沈河、皇姑、北陵、铁西、东陵、苏家屯、新民市支行机关办公楼及辖属63个网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正常经营,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证书”等能够证实一般纳税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及“税务登记证(国税)”,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纪录;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7、投标单位应在沈阳本地注册,具有物业管理二级(含)以上资质,该资质需通过国家标准认证;
8、物业公司为农行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物业资格上岗证书;
9、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300(含)万元以上;
10、投标单位须在物业服务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目前(截止2017年7月末)有正在履行的委托物业管理项目,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投标物业公司需提供2014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按委托服务的物业合同金额从大到小列出5个物业管理项目,需提供物业合同原件。)
即日起至2017年8月17日(每日8:00--11:30、12:3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