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宁波联通综合通信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7-08-11
招标编号:CITCC-ZJ1701103
开标时间:2017-08-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20万元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采购2017-2019年宁波联通综合通信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所需的:宁波联通综合通信楼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综合通信楼、梅墟通信大楼、彩虹大楼,服务内容包括房屋日常养护维修、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运行维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秩序与安全管理、消防系统管理维护、客服及会务服务及其他其它委托性服务,预计费用两年约520万。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为准。
1.1 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服务周期:两年。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3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申请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4 申请人须具有国家二级物业管理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5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两年内的会计报表或工商行政部门或银行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2.1.6 申请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起的类似项目(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合同二个或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1.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8 申请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之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