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建阳区东入城口三期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FJLSNPJY-JL1710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17)0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阳区吉阳路殡葬服务中心至303省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60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东入城口三期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并完成结算的监理;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365个日历天(12个月)。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 20 % 计取,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暂按2609.0717万元计算,计算的监理服务费为54.9742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为计费额进行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0.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1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