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丹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山丹县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山丹交易编号:SDJYB1708232
招标文件编号:JCGJZC08-ZY7534
二、招标内容: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3家,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无预算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