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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山丹县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山丹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山丹县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

 受山丹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山丹县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山丹交易编号:SDJYB1708232
招标文件编号:JCGJZC08-ZY7534
二、招标内容: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3家,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无预算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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