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贵安新区湖潮乡卢关村等3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以《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关于贵安新区湖潮乡卢关村等3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贵安国土资函[2017]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贵安土地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含地形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范围:贵安新区湖潮乡卢关村等3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全部设计任务,有关任务列举如下:
(1)工程设计准备阶段包括地形测绘和工程施工交桩(每个项目不少于3个控制点)等内容;
(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设计和预算编制所必须的专题研究评审等内容;
(3)工程招标阶段包括提供业主施工、监理招标工作中(包括资格预审阶段在内的)各阶段所需设计文件,含相应图纸、工程说明等内容;
(4)工程实施阶段包括施期限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内容;
(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一切与设计单位相关的设计、服务、资料、指导、咨询、配合、验收、协调等的相应工作。
2.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涉及贵安新区湖潮乡、党武乡、高峰镇、马场镇所辖39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1803.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550.10公顷。
2.3 项目清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公顷) 总投资
(万元)
1 贵安新区党武乡茅草村大坑土地整治项目 16.02 175.56
2 贵安新区党武乡葵花山村摆榜土地整治项目 19.40 100.79
3 贵安新区党武乡曹家庄村对门寨土地整治项目 17.19 149.83
4 贵安新区党武乡当阳村松柏山水库区域土地整治项目 15.53 39.88
5 贵安新区党武乡果落村马路河区域土地整治项目 37.06 252.01
6 贵安新区党武乡葵林村旧场土地整治项目 67.28 402.91
7 贵安新区党武乡龙井村龙井土地整治项目 5.59 228.92
8 贵安新区党武乡掌克村草坡寨土地整治项目 46.62 257.03
9 贵安新区高峰镇白岩村下坝土地整治项目 61.43 122.68
10 贵安新区高峰镇尧上村龙井河水库区域土地整治项目 43.10 354.09
11 贵安新区高峰镇岩孔村高吹土地整治项目 81.62 130.62
12 贵安新区高峰镇岩脚村岩上土地整治项目 21.38 256.83
13 贵安新区高峰镇王家院村清湾土地整治项目 23.60 430.18
14 贵安新区高峰镇湾子头村新农土地整治项目 4.59 37.03
15 贵安新区高峰镇普马村小东吹土地整治项目 46.67 137.96
16 贵安新区高峰镇平坝农场郑家院土地整治项目 44.55 1150.68
17 贵安新区高峰镇老胖村岩上土地整治项目 15.53 126.10
18 贵安新区高峰镇黄猫村红房子土地整治项目 69.89 1086.31
19 贵安新区高峰镇湖坝坎村哨里洞土地整治项目 10.69 64.04
20 贵安新区高峰镇大乐歌村六甲堡土地整治项目 180.99 296.01
21 贵安新区高峰镇大狗场村下兴寨土地整治项目 21.89 194.30
22 贵安新区湖潮乡卢关村长方寨土地整治项目 44.48 782.28
23 贵安新区湖潮乡芦猫塘村蜈蚣桥土地整治项目 51.53 804.95
24 贵安新区马场镇鱼雅村石庄土地整治项目 34.18 170.49
25 贵安新区马场镇羊艾农场望长坡土地整治项目 78.99 1064.14
26 贵安新区马场镇新院村石桥土地整治项目 21.21 189.00
27 贵安新区马场镇四村村凯儒、哑巴团土地整治项目 132.45 796.41
28 贵安新区马场镇普贡村波罗哨土地整治项目 19.14 357.53
29 贵安新区马场镇平寨村克酬土地整治项目 61.37 716.34
30 贵安新区马场镇平阳村金家坝土地整治项目 32.84 52.05
31 贵安新区马场镇马鞍村打鱼寨土地整治项目 24.62 229.59
32 贵安新区马场镇凯洒村毛栗坡土地整治项目 47.16 1010.64
33 贵安新区马场镇嘉禾村嘉禾下寨土地整治项目 90.98 966.29
34 贵安新区马场镇枫林村枫林堡土地整治项目 10.81 162.53
35 贵安新区马场镇洋塘村花猫院土地整治项目 38.77 438.27
36 贵安新区马场镇新寨村凯坝土地整治项目 53.27 449.79
37 贵安新区马场镇沙坝村蹬坡土地整治项目 77.18 380.81
38 贵安新区马场镇林卡村金家寨土地整治项目 79.90 375.21
39 贵安新区马场镇三台村普家寨土地整治项目 53.68 156.55
合计 1803.20 15096.63
2.4 项目建设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党武乡、高峰镇、马场镇所辖39个行政村。
2.5 设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6 投资:估算总投资15096.63万元。
3.资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高级工程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中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月 11 日至 2017年 8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