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浦江县浦南街道长春村商业楼底层店面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浦江县浦南街道长春村商业楼底层店面公开招租(不得经营活禽),可自行分割,标底208000元/年(设有保留价),租期三年。
二、报名条件:
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 企业法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带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2、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8月14日1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