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公-安消防支队生态温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公-安消防支队生态温室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阿拉善盟公-安消防支队,已由内公消后字〔2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委托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阿拉善左旗建筑面积388平方米、阿拉善右旗建筑面积388平方米、额济纳旗建筑面积388平方米、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态温室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和环境绿化等建设项目。
2、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上级拨入;
4、工程建设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额济纳旗达来库布镇、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
5、工期: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25日,工期5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旗县及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温室工程、农产品种植经营范围、并在近二年内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供审查。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企业成立不足10年的以成立年限查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方式。
三、投标报名相关说明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 8月11日—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